云南景谷縣一中3名高中學生用紙碗和塑料袋提飯到教室,學校決定將3人開除學籍,并降為借讀生留校察看半年,其中2人的補助金也被撤銷。網(wǎng)友列出21條“景谷一中新校規(guī)”,如周末睡懶覺等,都會被“開除學籍”,甚至“碰鐵門”也將受到同樣處罰。(據(jù)《河南商報》)
錯誤有多大,承擔的責任才能有多大,草木皆兵、動輒得咎的管理規(guī)定,不是在管理,而是在禁錮。校規(guī),該如何制定,有一條準則是應(yīng)該牢記在心的,即促進學生自主、自治、自我完善的能力。學生不是被削平、劃一的被管理者,而是具有自我權(quán)利意識、自主糾錯能力的主體。
道理雖說這么講,但是現(xiàn)實并不照做,奇葩校規(guī)層出不窮。學校往往有一種“鏟平主義”的傾向,得罪成人意志的鏟平,妨礙學習的鏟平,看啥不順眼,就扯出一個庸俗的紅杠杠,如鋼刀斬蘿卜,或者讓個性自殺,或者主動抹殺。如“男生一律平頭,男女生在一起必須5人以上”校規(guī),這不是在管學生,這是在管犯人。
雖說《教育法》賦予了學校自主管理的權(quán)力,但是自由裁量權(quán)不是沒有邊界的,否則便是濫施淫威。況且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明確規(guī)定了,“學校應(yīng)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(quán)利,關(guān)心、愛護學生,對品行有缺點的學生,應(yīng)當耐心教育、幫助,不得歧視,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(guī)定開除未成年學生”。
動輒開除學生,不尊重學生正當?shù)纳暝V權(quán),對法律的敬畏去哪兒了?
江木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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